
8月16日,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辰阳街道办事处依法拆除当事人未按要求自行整改的违建钢架棚,拆除面积38平方米。
此前,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双板桥西路90号存在新建钢架棚。经核查,市民朱某某未取得相关审批建设手续,执法队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法规,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整改拆除。
下一步,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增加城区巡查频率,重点加大对钢架棚等小微违法搭建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抢搭、乱搭乱建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居民自觉抵制违法建设,共同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一审 黄学丽
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
三审 张智峰
责编:黄学丽
来源: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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